来源: 综合协调和督查处 | 时间:2016-06-03 00:00 | 字体:[ 大 中 小 ] |
各市、县(市、区)食安委,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:
2013年,省食安委部署开展了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2013-2015年行动(以下简称千万工程),全省各地综合施策,采取有力措施,扎实推进各项工作。到2015年底,全省已超额完成预期目标任务,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取得长足进步,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,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,安全饮食教育有序推进,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,家长、师生食品安全获得感明显增强。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千万工程三年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,多次指示批示要求总结经验,深入推进。根据2016年省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有关精神,经各市食安办推荐、省食安办统筹考虑和综合审定,省食安委对2013-2015年度千万工程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。
一、综合奖项(15个)
省委宣传部、省教育厅、省卫生计生委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
杭州市人民政府、宁波市人民政府、温州市人民政府、湖州市人民政府、嘉兴市人民政府、绍兴市人民政府、金华市人民政府、衢州市人民政府、舟山市人民政府、台州市人民政府、丽水市人民政府
二、单项奖项(21个)
(一)校园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先进单位: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。
(二)学校食堂提升改造先进单位:象山县人民政府、永嘉县人民政府。
(三)学校校园商店品牌建设先进单位:长兴县人民政府、松阳县人民政府。
(四)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先进单位:临安市人民政府、龙游县人民政府、温岭市人民政府。
(五)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先进单位: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、江山市人民政府。
(六)校园饮用水建设先进单位:德清县人民政府、海盐县人民政府。
(七)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先进单位:嘉善县人民政府、永康市人民政府。
(八)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先进单位: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、诸暨市人民政府。
(九)透明厨房建设先进单位: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、景宁县人民政府。
希望受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,戒骄戒躁,再接再厉,争取更大成绩。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,学先进、赶先进、当先进,继续深化千万工程建设工作,进一步夯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基础,提升整体保障水平,为推动全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(代章)
2016 年5月25日